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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体嘉园项目全案营销代理(二次)公开招标(依法)公告

信息时间:2025-11-21 阅读次数: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招标内容为奥体嘉园项目全案营销代理(二次)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疆聚鑫智能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奥体嘉园项目全案营销代理(二次)

2.2.服务地点:奥体嘉园营销中心

2.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喀什路东延和会展大道北延交汇东北地块,项目总占地74616㎡,容积率约2.0,规划内容包含住宅、商业及配套和地下车位。住宅建筑面积约102393.46㎡,商业及配套公建建筑面积约46838.54㎡。

主要销售房源为1-8#楼的洋房产品和12#楼小高层产品,具体可售面积按甲方要求的实际销售节奏执行。

2.4.招标范围:奥体嘉园项目全案营销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可售商品房的营销推广服务(包含市场调研、营销策划、营销推广宣传)、营销案场管理运营(含案场布置、案场管理运营等)、销售代理服务(含销售方案制定、现场客户接待及成交、买卖合同管理、销售渠道搭建及管理、客诉管理等)、售后服务(交付服务、交房初验、带客验房等)、团队服务(营销团队组建、团队培训赋能、销售制度建立、舆情应急管理等)及客户管理等所涉及的前中后期营销服务相关工作。

2.5.服务期:本合同全案营销代理委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期限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2.6最高投标限价:市场化销售部分的住宅和商业代理佣金费率上限为销售收入的4.5%(包括但不限于:代理费、策划费、分销渠道费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单位,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3.3投标人业绩: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2项单项合同约定房屋面积≥10万平方米的类似项目营销服务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等证明资料(合同文件需体现: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双方盖章签字页)。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以上网站截图);

3.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1日10时30分到2025年11月28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凡有意申请投标者,可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选择账号密码登录方式免费注册,完善信息待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平台在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下载费200元,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标书费发票由新疆能源集团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在开标后开具,下载费发票由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开具。本项目为线下开标,不需要办理标证通。招标文件及系统用户手册(投标人)可通过 (新疆阳光采购平台系统) 下载中心下载,投标人根据系统用户手册(投标人)中重要通知、常见问题等进行电脑配置。

请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将下列资料于2025年11月28日19:00分前上传到新疆阳光采购平台该项目下(完善报名信息)相关附件处: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须含有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0楼开标室1

5.3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六、资格审核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2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xjygcg.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新疆聚鑫智能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人:杜许源;联系电话:15292875336;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聚鑫智能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玄武湖路477号能源大厦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1859909856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能源集团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玄武湖路477号能源大厦15楼

联系人:丁伟             电话:17793137357

电子邮件:xjnydd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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