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城县卡普斯浪河温泉水利枢纽工程消防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正元招字【2025-263-SC】)
本招标项目拜城县卡普斯浪河温泉水利枢纽工程消防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拜城县源网荷储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拜城县卡普斯浪河温泉水利枢纽工程消防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交货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招标内容:该安装工程项目是对电站厂房永久建筑物消防系统采购与安装,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六章招标设备清单”。
2.3 招标范围:电站厂房等永久建筑物的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主要包括协助招标人完成本工程消防施工图纸审查、备案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形显示装置、消火栓系统、移动灭火设备、消防应急照明、消防广播音箱、消防电话、耐火阻燃电线、疏散指示标志、防火封堵、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含防火门监控系统等)、电缆防火等所有设备、管道、材料和附件的采购、供货、安装、试验、调试,以及整个消防系统的联动、检测(含第三方检测)、整体消防验收等全部工作。按时通过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全面正式交付使用。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六章招标设备清单”。
2.4 工期要求:需在三个月内完成全流程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供货、现场安装施工、系统调试、试运行、验收等,最终需通过政府有关部门专项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项目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5.交付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应的资格和供货及安装能力。
3.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3项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米的建设工程消防系统供货及安装业绩(业绩至少同时包含关键消防系统,如消火栓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并已通过整体消防验收。且安全投运一年以上(需提供合同协议书、运行证明等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要求:①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在本单位注册;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不少于1项已完工的消防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且该项目中消防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费用不少于70万元。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任职文件、消防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费用等证明材料。②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不少于1项已完工的消防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且该项目中消防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费用不少于 70 万元。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任职文件、消防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费用等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附近3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2022年1月1日后注册企业可根据实际注册时间提供注册时间后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25年注册成立的企业应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
3.6信誉要求:①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投标无效。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网页打印件可不显示具体时间,但需真实有效)。
3.7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③投标人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包含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2025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3个月)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仅需提供返聘合同(返聘协议书)和退休证明。④投标人须承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到合同设备的按时完成和交货(格式自拟)。⑤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布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是自治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查询的唯一依据。凡未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建立信用信息档案的,或提交的材料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记录不符的,其主要人员的资格、业绩,投标人业绩等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不予认定。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8月27日00:00时至2025年09月01日23:59时(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前必须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xjygcg.com/)完成供应商注册(仅完成账号注册即可),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新疆阳光采购平台首页→服务中心→“新疆阳光采购平台投标人(会员端)注册操作手册”。已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中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新疆阳光采购版)、新点驱动(新疆阳光采购版)”,下载完成后登录“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全部项目中搜索所参加的项目,点击我要报名,报名完成后进入我的项目,点击所参加的项目进入招标文件下载页面,点击网上支付,支付宝支付或银行卡支付招标文件费,完成支付后点击招标文件进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本网站所有弹窗需点同意或允许,以免造成网站访问被拒,影响平台功能使用。(本项目为线上开评标,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
4.3招标文件文件费:5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由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采购文件及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可通过 (新疆阳光采购平台系统) 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根据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中重要通知、常见问题等进行电脑配置。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17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新疆阳光采购平台”上传。
5.2 逾期上传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 上同时发布。
招 标 人:拜城县源网荷储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拜城镇公园东路中央公园中心城二单元4楼
联 系 人:郭蕤林
电 话:1733646426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维泰北路616号建咨大厦12楼
联 系 人:陈轶、赵锋
电 话:0991-3722207、1779994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