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翼物流喀什分公司货站运营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JYGCG2025001535) | |||||||||||||||||||||||||||||
一、招标条件 | |||||||||||||||||||||||||||||
天翼物流喀什分公司货站运营业务外包项目已经备案。招标人为新疆天翼国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天翼物流喀什分公司货站运营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喀什机场 2.项目规模:喀什机场起降的进、出港航班(包含:正班、临时、备降的客机、全货机、公务机、包机、专机等)的库区货物、邮件装卸搬运、理货、车辆驾驶、送单、交接核对、托盘整理;营业厅问询、进港录单、提货办单/交接核对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服务,应急突发事件人员调配、设备调配等。为保证业务承包过程及后续保障服务工作不影响机场正常运营、避免出现安全隐患,具体承包业务范围包括: 1.负责喀什机场起降的国内外航空公司进、出港航班(包含:正班、临时、备降的客机、全货机、公务机、包机、专机等)库区拖斗安全挪移、进、出港货物邮件装卸、出港货物邮件拖斗集装器打网扣打紧工作,进港货物邮件拖斗集装器网扣松解工作。 2.负责每架次航班安排专人持最新版本货邮舱单与机场地面保障部门做好货邮进、出库交接工作。 3.负责航班结束后对货站范围进行检查,发现可疑人员、已出库无人提取货物及时报告并进行前期处置。 4.负责按照进、出港货邮舱单对进、出港航班(含过站航班)货邮的装卸拖斗进行复核,货邮件数清点作业。 5.负责复核出港航班(含过站航班)装机货邮行与对应的航班号、拖斗号,并按最新版本舱单装斗时对货邮进行清点,与库管人员复核装斗货邮的日期、航班号、目的站、件数、重量、方数等工作。 6.负责出库待运区货物、邮件、交接、保管、集装器整理摆放等工作。 7.负责航班进出港货邮出库、提货过程中不正常情况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报告工作。 8.负责不适航出港货邮挑拣工作。 9.负责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及航班大面积延误等应急事件的人员备勤和支援工作。 10.负责责任区及设施设备(拖斗、集装器、托盘等)FOD清理、防范,清除冰雪、卫生保持工作。 11.负责设施设备(拖斗、集装器、托盘等)适用性检查及故障信息报送工作。 12.负责对应工作文件、台账的填写、拖斗挂签的填写及清理工作。 13.负责其它因航班、客户服务保障正常运行及协作单位需要临时交办的工作。 3.招标内容与范围及招标方案说明: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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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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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5日 10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新疆机场集团办公楼C座5楼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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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5年06月05日 10时00分至2025年06月09日 19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通过电子邮箱Kgsjy_0991@163.com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4.郑重说明:采购文件及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可通过 (新疆阳光采购平台) 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根据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中重要通知、常见问题等进行电脑配置。 5.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将登记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Kgsjy_0991@163.com进行投标报名。 6.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6 月 25 日 10时30 分,递交地点为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新疆机场集团办公楼C座5楼开标室,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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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5日10时30分00秒
(2)开标地点及方式: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新疆机场集团办公楼C座5楼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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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说明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 2.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机场地面服务代理或航空货物装卸服务的内容。 3. 投标人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投标人不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投标时未被列为强制被执行人,未牵涉诉讼仲裁、破产清算,财产未被保全、查封、冻结等。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它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4.5.7.8类危险品操作资质不少于20人,每人不少于一项,且所有人员资质有效期不少于8个月,全年提供使用人数不少于270人次。 登记资料包括: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 20人份的4.5.7.8类危险品操作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查询页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查询页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8.投标人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以纸质形式提供:1.付款方是一般纳税人的证明资料;2.付款方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和电话、开户行名称和账号。如无法提供第1条证明资料的,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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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 |||||||||||||||||||||||||||||
新疆天翼国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 |||||||||||||||||||||||||||||
十、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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