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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光器材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5-05-09 阅读次数:

2025年光器材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2025年光器材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634-254XZ3QH0147招标人为中国广电新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招标内容:

序号

采购类型

采购预算(含税、万元)

份额

中标人数量

1

标段一:光分路器、跳线、机柜和箱体类

411

70%30%

2

2

标段二:ABS光缆接续盒

50

100%

1

1.2 项目地点:全疆各地州市分公司。

1.3 交货期:双方确认订货通知后,全疆各地州市分公司20个日历日到货。

1.4 交货地点: 全疆各地州市分公司

1.5最高投标限价:461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3 投标人具有202311日至今,至少 1 项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增值税发票;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的,须提供单项合同(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

2.4 投标人近三年(202211日至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国家工商总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存在行政处罚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无相关行政处罚信息的截图(以上两个网站截图打印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510日至2025516,上午10;00-13:00,下午15:00-19: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按照下列(1-2)要求提供所需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经审核无误后招标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1)投标人发送邮件的正文需写明“项目名称(标段)”“投标人全称”“购标联系人”“购标联系电话”“投标人税号”“开具专票或普票”“电子发票接收邮箱”。(注:要求信息不能有缺失)。

2)投标人需将购标费用(电汇或转账,公对公账户)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凭证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

3)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121572776@qq.com

4)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账户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人民币账号:3002013709022305571、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支行

4.3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开标时间:2025530 11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开标厅2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广电新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乌鲁木齐市哈密南路330

联系人:吴晓波

联系方式:1315030861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

联系人: 张国强

联系方式:18299192890

附件